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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去年11月6日,販毒集團在泰國取得13公斤的海洛因毒品後,分裝成14包夾藏在14個乳膠枕中作為掩護,並分裝成3箱寄送國際快捷郵件來台,署名陳姓男子為收件人。「恐龍王」與林男聯繫後,將一支工作聯絡用手機交給林男,透過手機中的「LINE」通訊軟體聯絡,要求林男11月8日到台中市南區一處公寓大樓以陳男名義代收貨品。關務署台中關人員辦理通關時,發現乳膠枕貨品有異,經拆開查驗發現夾藏白色粉狀物,檢驗確認含有一級毒品海洛因,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為查緝收貨人,便讓包裹依原運送方式到達收貨地點。林男出面領取貨物,準備要搬上計程車時,被調查局人員當場逮捕,並查扣毒品與聯繫用手機帶回偵辦。林男向檢方供稱,他直覺要代領的是非法物品,但不知道內容物是毒品,雙方談妥待成功領取貨品並交貨再談酬勞。檢察官告知林男,販運一級毒品將面臨無期徒刑以上刑責,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,讓他驚呼「怎麼那麼嚴重」悔不當初。台中地檢署今天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、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嫌將他起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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